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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发现征集、应急处置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1-18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10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,加强学校安全隐患发现与排查,推动责任单位主动消除隐患,防止隐患升级为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。根据《华东师范大学隐患发现和提升空间、物资、能源使用效率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华师〔2019〕5号)、《华东师范大学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(华师保〔2019〕6号),现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发现征集和应急处置认定工作。

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全体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人员和各类聘用人员)。

二、隐患发现

1.隐患定义:校园公共区域内尚未被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、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。

2.征集内容:师生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向校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秘书处(以下简称“安委会秘书处”)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隐患发现时间、所在地点、现场情况、消除隐患的建议等,并附加图像或视频等佐证材料。

3.奖励认定:相关安全管理职责部门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核查,并与安委会秘书处共同确定隐患等级以及相应的奖励。安委会秘书处颁发隐患发现奖。

三、应急处置认定

发生安全事故后,在人员抢救、现场处置、次生事故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中,有突出表现的,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认定后,可以颁发应急处置奖。

四、材料提交方式

各位老师、同学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安全隐患发现征集和应急处置认定材料,并附上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方式一:将隐患发现或应急处置认定佐证材料发送至安委会秘书处邮箱:anquan@admin.ecnu.edu.cn

方式二: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平安华师”,在聊天框内直接发送隐患发现或应急处置认定的图片、文字、视频等佐证材料

“平安华师”公众号二维码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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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


秘书处


2021年1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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